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晟联明招(2024)004号
致:福建省中福 (略) 、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福建明宇鑫 (略) 、福建瑞晟建设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港至 (略) 段路面改造工程(预算)已由清城发〔2024﹞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招标人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预算编制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城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元。
2.2预算编制服务费:预算编制费用按清城投〔2019〕26号文件计取约6.*元(具体以预算财审后造价为基数计算)。
2.3周期要求:15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现行造价咨询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本招标项目采用 无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28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 (略) 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 月30日下午17:*@*q.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05月31日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5月31日至06月0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 月02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 (略) 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地 址:清流县龙津 (略) ;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沪明新村250-1栋, 邮编: *
电话:0598-*
联系人:杜先生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