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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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 (略) 年产10GW高效光伏组件绿色智能生产线项目 | (略) (略) | 内 (略) | 内蒙古 (略) | 内 (略) 年产10GW高效光伏组件绿色智能生产线项目位于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区,项目建成后形成建设年产6.0万吨多晶硅生产装置、10GW拉晶切片及电池、组件生产装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办公楼以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万元。 | 1大气环境:本工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种类主要为:多晶硅生产废气,破碎粉尘、酸洗废气、拆炉粉尘、硅烷废气、烧结废气、焊接废气、胶粘废气、恶臭气体,污染物包括颗粒物、HCl、氟化物、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非*烷总烃等。多晶硅生产工艺废气:收集通入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深度冷凝+二级水喷淋装置,经45m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车间破碎废气:集尘罩收集通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整理成酸洗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入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二级碱喷淋装置,经4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光伏厂区单晶厂房拆炉清扫废气:中央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硅料破碎粉尘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硅料酸洗废气:二级碱喷淋洗涤塔处理后38m高排气筒排放;切片车间粘胶废气:2座车间各设施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池厂房:清洗制绒酸洗废气:车间设施1套二级碱喷淋酸性废气处理系统,最终经38m高排气筒排放;硅烷废气:车间各设施1套硅烷燃烧系统,燃烧尾气经重力沉降+水喷淋除尘后,最终经38m高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车间设施1套高温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经38m高排气筒排放;组件厂房焊接废气:2座车间各设施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站:生物洗涤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多晶硅厂区产生废水分类进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系统、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光伏厂区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区废水站处理,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全部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 3 声环境:本项目投产后,根据预测结果,各设备对多晶硅厂区厂界噪声的预测值在30.75~50.54dB(A)之间,各设备对光伏厂区厂界噪声的预测值在33.49~46.2dB(A)之间,各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废碱液、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泥、办公区生活垃圾、制氮站固废等。 本项目多晶硅厂区及光伏厂区均建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区所有一般固废均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部分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剩余部分定期拉运至一般固废处置场填埋处置。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场其设计及建设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2 | 内蒙古源源 (略) 露天煤矿958采区改扩建项目(180万吨/年) | (略) (略) | 内蒙古源源 (略) | 内蒙古汇远 (略) | 内蒙古源源 (略) 露天煤矿958采区位于内蒙古 (略) (略) 西南部,隶 (略) 达来胡硕苏木。矿田面积1.8201km2,开采煤层为6、8、10、11、14、17、19、21煤层,工业资源储量7614.68万t,设计可采储量为1714.75万t,最大开采深度270m,生产能力1.8Mt/a,服务年限为9.8a。平均剥采比8.7m3/t,剥离和采煤均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项目设置有工业场地、南外排土场、西北外排土场、采掘场。总投资56738.14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总投资653万元,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2.34%。 | 1 生态环境:本项目为产能核增项目,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等均为现有设施,无需进行地表植被清理,因此对植被生物量、覆盖度等基本无影响,由于长期开采活动,野生动物以迁徙,因此本项目对野生动物影响有限。项目外排土场以有部分区域实施生态恢复措施,对矿山施工和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植被损失进行恢复和补偿。采取措施如下:工业场地四周和场地内采取绿化措施;排土场的台阶及平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采掘场坡面进行平整、压实等措施,以控制风蚀;矿区联络道路采取两边绿化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采用相关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 大气环境:大气主要影响为采掘场挖掘、装卸产生的粉尘、运输作业时产生的粉尘、排土场装卸产生的扬尘;机械及车辆排放尾气。矿田采取如下措施:环评要求在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一定距离外可视范围内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略) 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及运输道路通过洒水车洒水降尘;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燃油设备和车辆,对其加强日常检及维护保养,加强对燃油设备和车辆的管理;油用优质柴油。采用相关措施后,露天矿各环节无组织粉尘排放均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危废库、矿坑水处理站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污染风险较小。重点防渗区采取2mm厚高密度聚*烯作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的水池等均采用水平防渗工艺,对池体基础采取敷设土工膜等防渗方法进行处理,采取高标号防渗水泥砂浆进行施工,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工业场地其他位置为简单防渗区,评价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绿化、水泥铺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等,符合简单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本项目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可确保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 3 地表水: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矿坑排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拉运至霍林郭勒天河 (略) 进行处理。根据本项目矿坑水的水质特点和回用水质要求,矿坑排水全部抽排至坑内集水坑,利用水泵将上清液抽至清水池(300m3),经过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经过上述沉淀处理后矿坑排水可以达到《煤炭工业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洒水除尘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矿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采掘场和排土场降尘洒水,不外排。 5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污染源为土岩剥离物、矿坑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其中,土岩剥离物产生量为1566万m3/年,全部排入外排土场;矿坑排水处理站煤泥产生量66.00t/a,由压滤机压成泥饼后渗入末煤销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7.49t/a,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露天矿在运营过程中机械设备及汽车维修保养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等,产生量约80t/a。将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用废油桶分别收集并加盖密闭,暂存于危废库内, (略) 妥善处置。 6 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工业场地主要噪声源为机修车间,结合本项目特点,综合治理噪声,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振动小、低噪音的设备。对于强噪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