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略) 第 * 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 * 〕第 * 号)规定, (略) 对 * 宗拟出让 (略) 公示,公示时限内接受意向用地申请,公示时限为 * 日至 * 日 * 时,接受意向报名地点: (略) 市自然 (略) (略) * 室。
* 、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地上建筑面积 | 出让年限 |
1 | (略) (略) 南路8号 | * .1平方米 | 教育用地 | 2. * | * 6. * 平方米 | * 年 |
* 、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期限内,如果仅有 * 个意向用地申请人,我局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申请人,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 、申请需提交材料
1、《意向用地申请书》签字盖章, * 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下存档);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两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两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下存档)。
*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西路 * 号裕源大厦C区 * 楼 * 室
(略) 门: (略) 市自然 (略) (略) 业务 * 科
联系电话: ***
(略) 市自然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