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德 (略) 重整案
公开选聘项目管理机构的公告
2024年4月23日, (略) (略) 作出(2024)冀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德 (略) (以下简称“德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5月18日作出(2024)冀06破申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略) 清 (略) 审理。 (略) 清 (略) 于2024年6月4日作出(2024)冀0608破1号决定书, (略) 德 (略) 清算 (略) 德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有效推进重整程序,现公开选聘专业项目管理机构,配合管理人对泰和苑项目续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竣工验收、成本及资金的有效使用等进行全面监督管控。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德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85,登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弓哲,注册地址 (略) 清苑区莲池南大街1539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工程项目情况
由德源公司开发的“泰合苑”项目,占地约0.69公顷,分两期,共规划建设2栋高层。1号楼地上建筑规划18层,现已施工至第9层,其中1-2层为商业门面房,3-18层为住宅;2号楼五证齐全,地上建筑规划的15层均为住宅,现已封顶。
三、项目管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工作范围及报价
(一)资格条件
1.注册 (略) 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
2.具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营资质或经营范围及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3.项目管理机构及派出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4.项目管理机构及派出人员与本案项目总承包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
5.参选单位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二)工作范围
对泰和苑项目在建工程的续建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协助管理人做好项目的复工报建、安全监督、造价控制、成本管理、竣工验收、产权登记、财务处理等管理工作,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管理
包括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的变化调整、设计是否对建设成本构成增减、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和项目预算,优化续建金额。
2.签证、变更管理
加强与设计方、施工方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不必要项目签证、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3.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复工申请的批复;
(2)通知责任方召开现场会,检查项目准备开工前的一系列安全、质量的问题,并做好预防措施;
(3)对接质监安监等部门的复工备案及工程现场的检查工作;
(4)检查前期资料,如有不全的,要沟通相关部门给予补充完整,为项目综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做准备;
(5)根据相关标准及购房合同的交房条件,做好一系列的验收备案工作。
4.复工后的现场管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督促工程进度,审查施工单位报表,保证本工程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部实现;
(2)严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关,做好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等的全面协调沟通,并督促各单位履行合同,及时向管理人报告与计划的偏离情况;
(3)对工程进度款按月进行审核,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审核月进度款报管理人审批,控制建设资金的合理支出。对资金有效使用,提供合理化建议。
(4)参加工程的各级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参加工程例会、贯彻管理人的要求,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6)负责工程全过程工作,包括不限于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事宜。
5.招标比价
对于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组织招标代理单位开展公开招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确保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对于项目内临时性工程,或特殊紧急工程,以及不适宜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最大程度节约资金成本。
6.与工程配套单位(水、电、气、有线电视、邮政、防雷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的建设正常进行。
7.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 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监督相关单位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整套文件档案。
8.续建部分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9.协助办理泰和苑项目的有关手续。
10.泰和苑项目后续工作及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工作。
(三)项目管理报价
本项目项目管理费的报价分为两部分:一为总价及支付方式、时间。二为月度费用报价,即是否需要按月支付相关费用,如需要支付,明确支付的额度及支付的时间。月度费用报价包括在总价中。
四、需承诺事项
1.项目管理机构应保障充足的现场人员完成上述工作,至少包括项目总工程师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其他工程师若干(土建、安装等)以及其他项目管理所需人员。项目人员需常驻工程现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书面征得管理人同意。
2.项目管理机构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3.法院、管理人、德源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或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 (略) 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 (略) 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5.项目管理机构同意, (略) 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本委托事项的,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合解除本委托事项并完成交接工作。
五、参与选聘申报材料
决定参加选聘的项目管理机构须从以下六个方面准备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机构资质证书。
3.项目组派出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过往项目管理案例,需提供委托合同、文件。
5.在建工程续建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建议方案。
6.报价书。特别注意: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报价时承诺先行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提交项目管理专项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项目管理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或重整计 (略) 裁定许可或批准后支付。
六、申报材料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和地址
1.递交方式:报名机构需将申报材料(一式*份,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用档案袋封装,并在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给管理人,邮寄材料报名的单位,应保证在报名截止日前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
2.报名截止时间:因重整工作的需要,报名截止时间从2024年6月14日17时延长至2024年6月17日17时。
3.报名地点: (略) 清苑 (略) (略) 内三楼(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4.联系人:陈律师*、何律师*。
七、其他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报名人在考虑入场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现场探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亦不作为其他法律行为的引用依据,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4.特别说明:本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无论是否入选,申报机构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选聘有关的全部费用,申报机构的材料均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案件推进工作的需要,单方中止或延长本次招募工作,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略) 德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