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 (略) 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工程
2标段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2015年度 (略) 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工程2标段修改如下:
1、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其他说明”中增加第九点:“(9)评标办法关于 企业在赣信用等级评分标准 按《 (略)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 (略) 主体在赣信用等级认定的通知》 (略) 评分。”
2、原计划工期 * 日至 * 日更改为 * 日至 * 日,152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并重新下载澄清补遗栏中的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如未查询,后果由 (略) 承担负责。
前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