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 (略) 发布时间:2024-06-21 10:03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松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名称
松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
二、项目决策内容:
拟征收穆家营子镇山西营子村土地0.3982公顷,具体位置以《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本决策事项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村民。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四、评估主体
(略) 松山区人民政府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 (略)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