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 (略) 重点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略)肝等宣传项目工作,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服务提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范围
(略) 重点人群(老年人、流动人口、青少年学生)预防艾滋病性病(略)肝等的宣传教育活动。项目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略) (略) 、 (略) 范围内开展。
二、实施机构资质要求
(一)参加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参加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略) 内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至少有3名或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服务范围符合采购服务项目内容。
(三)具有承接艾滋病性病防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三、提交材料
(一)撰写《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一律用A4纸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盖机构公章。
(二)提供实施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5年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相关项目的合同。
四、项目申请书要求
(一)项目必须在支持活动领域范围内, (略) 艾滋病、性病、肝炎和麻风病防治需求。
(二)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人群或受益人群,明确宣传的人次数。
(三)项目需针对目标人群的突出问题及需求开展项目活动。项目申请书的项目背景部分需全面、详细分析目标人群需求。
(四)项目活动 (略) 清晰,方式明确,内容详细,便于实施。
(五)项目预期目标清楚,可量化,可评估测量,活动与目标有清楚的逻辑关系。
(六)要有明确的项目活动安排、实施步骤及时间表。项目指标和经费应同步,并分解到每月(季度)的项目活动中。
(七)项目预算要实事求是,合理、真实可信。
(八)要描述完成项目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已具备的条件,项目执行机构要有足够的能力保证项目活动顺利完成。
五、项目内容说明
(一)项目目标
1、提高目标人群对艾滋病、性病、肝炎和麻风病感染的风险意识,降低高危行为发生率。
2、通过创新干预方法、材料、工具或模式,有效降低高危行为,提高目标人群对艾滋病、性病、肝炎、麻风病的健康意识;开展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学生人群的艾滋病、性病、肝炎、麻风病问卷调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学生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各类人群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
(二)活动内容与方式
在重点人群活跃场所, (略) 、城中村、工厂、企业、学校等,以目标人群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艾滋病、性病、肝炎和麻风病宣传教育、有奖问答、问卷调查、举办竞赛等,以及开发创新宣传干预形式,让目标人群多渠道接触相关知识。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期间 (略) 、城中村等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5场,覆盖老年人3000人次;深入 (略) 、城乡结合部等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5场,覆盖流动人口3000人次;深入校园开展学生宣传活动不少于15场,覆盖4000人次。项目宣传活动包括3场以上大型健康主题日活动和3场以上线上活动。每月在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传媒、 (略) 等推送宣传文章或播放宣传短片。开展艾滋病、梅毒、肝炎、麻风病问卷调查,完成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学生人群的艾滋病、梅毒、肝炎问卷调查各400份、麻风病问卷调查各100份。制作艾滋病、性病、肝炎或麻风病宣传视频3套,其中1套为3分钟,2套为1分钟, (略) 进行推广传播。
2、每次活动均要填写现场活动干预记录表,注明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覆盖的目标人群数量,覆盖的目标人群数量应有相应痕迹资料支持。
3、每次现场活动必须提供5张以上不同角度、不同时间点的活动照片,须加水印显示时间和地点定位,活动参与者要填写签到表,若发放宣传礼品要填写签领表。
4、为保证质量,原则上讲座、培训1场覆盖人群不超过200人;摆摊1场覆盖人群不超过400人;晚会1场覆盖不超过600人。其他宣传方式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覆盖人数。
5、每月5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工作报表、干预记录表、检测登记表、活动照片等,以及报备本月工作计划;项目周期的第6个月和第10个月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工作进度和经费使用进度。
6、不允许向目标人群直接发放现金。
7、要求项目所覆盖的目标人群不能与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同类活动所覆盖的目标人群重复。
8、必须对相关数据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经费预算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略)元,以最终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为准。项目经费结算将根据实施机构开展项目工作的实际数量和质量,核拨工作经费。
六、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报送方式: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五份 (略) (略) (略) (略) 疾控中心。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其他报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750-(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略) (略)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