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工程修改通知
(略) 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工程
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略) 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工程款进度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和尾款返还办法)条款,依据定财建字[2013]1号文件修改为: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成总量的50%支付总造价的20%的工程款;工程量累计完成总造价的80%,累计支付总造价5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总造价70%的工程款;工程审计决算后,累计支付总造价85%的工程款;审计决算后一年内付10%,5%的质保金在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年内清算。
(略) (略)
* 日
录入时间: *** 15:37:49
<